公司起名时究竟能否加上“中国”二字
- 作者: 刘雨檐
- 来源: 投稿
- 2024-07-25
保险业
证券业
期货业
基金业
信托业
租赁业
典当业
拍卖业
资产评估业
融资担保业
财务顾问业
投资咨询业
投资管理业
2. 行政许可:
一、公司起名时究竟能否加上“中国”二字
能否在公司名称中使用“中国”二字取决于以下因素:
1. 行业限制:根据《公司法》第10条,以下行业不得在公司名称中使用“中国”二字:
金融业保险业
证券业
期货业
基金业
信托业
租赁业
典当业
拍卖业
资产评估业
融资担保业
财务顾问业
投资咨询业
投资管理业
投资基金管理业
创业投资业私募股权投资业
风险投资业2. 行政许可:
对于非上述行业,使用“中国”二字需要获得相关行政机关的许可。例如:
使用“中国”二字从事对外贸易活动,需要获得商务部的许可。
使用“中国”二字从事教育活动,需要获得教育部的许可。
3. 驰名商标:如果“中国”二字已经成为驰名商标,其他企业不得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。
4. 虚假宣传:公司名称不得含有虚假宣传的内容。如果公司名称中使用“中国”二字,但实际业务范围与中国无关,则可能构成虚假宣传。
5. 其他限制:公司名称不得违反公序良俗,不得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。
建议:在决定是否在公司名称中使用“中国”二字时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,例如律师或工商登记机关,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。